一、店铺要求:面积在30~60平方米,宜选择在人流量较大的步行街,偏中高档社区商铺、闹市或镇中心、菜市场附近,要求统一店名, 统一风格、统一装饰。 二、加盟要求 1.现阶段免收加盟费,根据店铺规模,收取加盟保证金5000元。 2.首次进货额不能少于20000.00元。 3.加盟后,加盟商只能销售本公司产品,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形象。 4.加盟商按照本公司产品的全国统一售价销售。 5.折扣:公司铺货给加盟商的价格各式花色纱按照零售价的5折,其他纱线按照零售价的6折,成品加工费另算。公司优惠提供包装袋、服装吊牌等辅料。 三、公司为加盟商提供的服务 1.为加盟商提供区域保护。 2.推广:提供网站、广告支持。 3.培 训:公司为新开设的加盟店进行顾客服务、销售技巧、货品陈列、产品知识等专业培训,以协助加盟商提升业绩; 4.巡 铺:公司会定期派人进行巡铺,帮助店铺进行陈列及服务方面的指导,以期提高销售业绩; 5.门店设计:统一形象、统一风格,为加盟商提供装修效果图; 6.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公司负责调换。 7.为减少加盟商的资金压力,产品压库一年以上,有完整包装的,可以调换货品。 8.在夏季,公司提供绢丝、棉丝等夏令服饰的纱线,或组织草编、竹编等手工编织品供加盟商销售。四、项目开办资金预算:(仅供参考) 1、开业投资资金及分布 单位:元 投资费用项目 金 额 开业投入资金 备注 加盟费 0 0 合同三年 保证金 5000 5000 合同期内未违约 则期满60天内无息退还 房租20-60平方米 约2000-3000/月 6000-9000 押二交一 店铺装修 约20000 20000 统一店面形象 首批铺货 约20000 20000 统一配货 营业员工资支出 约 1600/月 2人 月水、电、税支出 约 500/月 开业投入资金总计 55000 2、投资回报 单位:元 费用项目 金额 备 注 月度平均额 20000 平均日营业额× 30 月进货成本 10000 月度平均额×50%(进货折扣 为50%) 月房租费 2500 一个月的房租 月营业员工资支出 1600 2人 月水、电、税支出 500 月净利润 5400 备 注:以上财务数据仅供参考。 五、加盟程序: 考察公司∷∷∷>签订加盟协议∷∷∷>选址∷∷∷>店面装修(同时店员实习,熟悉产品) ∷∷∷>铺货∷∷∷>开业 欢迎爱好编织,有一技之长的朋友加盟勾勾编织屋。 总店地址:宁波江东新河路203号, 电话:0574-87961306, 0574-87961308 传真:0574-87961308 网址:www.gogo-knitting.com 加盟热线:0574-87133458, 13566307066 宁波江东勾勾编织品有限公司 加 盟 合 同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机构特许经营权。 2、“特许经营权”系指甲方授予乙方的勾勾毛线、花式线、服装、围巾、帽子等产品,以及前述产品制作工艺,市场开发方案等权益。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勾勾编织屋连锁”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宁波江东勾勾编织品有限公司连锁加盟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甲方店内的所有产品,乙方保证仅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甲方的代理商处购买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勾勾编织屋连锁加盟计划,以利于品牌的健康发展。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要求无偿使用甲方开发的新技术,甲方负有向乙方提供新技术的义务。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有效期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限。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经营宁波江东勾勾编织品有限公司的产品,乙方以无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品牌的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品牌的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品牌转让。 第五条 加盟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县)______区域内开设勾勾编织屋店或工作室。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勾勾编织屋连锁店同一区域范围内允许第三者开设勾勾编织屋连锁店或勾勾编织屋连锁工作室。 第六条 发货和结算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纱线类按统一零售价的 %结算,成品服饰类按统一零售价的 %结算,,促销活动折扣另行制订,乙方全额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后,甲方予以发货。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发货时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货三日内,属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换货;除非乙方能证明其质量是由甲方造成的,或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连续半年内未进货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自动退出加盟。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加盟店整体形象和产品制作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加盟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购买甲方的产品,不得擅自购买第三方产品。 2、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勾勾编织屋连锁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样式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改变。 第九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及成品款式、技术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宁波江东勾勾编织品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地: 中国.宁波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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